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某,女,住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益,松桃苗族自治县孟溪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王某某,男,住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

审理经过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李某于2021年1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某以为了子女健康成长,再给被告一次和好的机会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利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计1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李某负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