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程原原,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经常居住地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
被执行人:蔡瑞娟,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经常居住地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程原原与蔡瑞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皖0406执11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