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广西茂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城南开发区凤凰五巷。 法定代表人:朱韬。 被执行人:冯建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重庆市九龙坡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广西茂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桂0621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8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11000.95元及利息。本院于2021年8月9日依法立案受理。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广西茂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冯建军私下达成和解,同时申请执行人广西茂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同意和解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需要长期履行,和解期间不宜强制执行,且申请执行人同意和解终结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桂0621执71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梁家产 审判员 叶小鹏 审判员 谢金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零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