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民、白征环、于丹华、丹东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案号:(2021)辽0604执258号
关联企业:王爱民、白征环、于丹华、丹东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关联律所:未知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审理经过
王爱民、白征环、于丹华、丹东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王爱民与被执行人白征环、于丹华、丹东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丹华经本院给付申请执行人王爱民追偿款158399元及案件受理费1734元。执行费2276元已由被执行人于丹华负担。本院作出的(2021)辽0604民初51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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