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追加人(申请执行人):北京天成瑞源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榆顺路3号。
法定代表人:纪文明,执行董事。
被申请追加人:李金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北京慧科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生态产业园(妙峰山镇政府院内)312-1-3室。
法定代表人:李金辉,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北京天成瑞源电缆有限公司与北京慧科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京01民终7648号;执行案号:(2021)京0109执354号]过程中,北京天成瑞源电缆有限公司申请追加李金辉为被执行人。本院在审查过程中,异议人北京天成瑞源电缆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异议申请。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异议人北京天成瑞源电缆有限公司提出的撤回异议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北京天成瑞源电缆有限公司撤回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