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四川昭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蓬溪分公司。住所:蓬溪县赤城镇学苑路(城市春天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1MA672NJ683。 负责人:谭昭辉。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敬格,遂宁市蓬溪县城南经济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号:××。 被告:罗俊峰,男,生于****年**月**日,汉族,住四川省蓬溪县。

审理经过

原告四川昭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蓬溪分公司与被告罗俊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0日立案。原告四川昭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蓬溪分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四川昭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蓬溪分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四川昭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蓬溪分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四川昭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蓬溪分公司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赵振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彭 鸿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