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柳文中,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 被执行人杨娜娜,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柳文中与被执行人杨娜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于2021年5月11日立案执行。本院(2020)豫1702民初1359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应对其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杨娜娜的银行存款及其他收益2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相等金额的收入。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长 王 军 审判员 张建军 审判员 王永强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史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