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恩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址吉林省磐石市。
委托代理人张伊利,系辽宁万宸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云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址沈阳市苏家屯区。
审理经过 原告李恩平与被告李云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1日立案后,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较为复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为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马俊光
人民陪审员 刘 飞
人民陪审员 刘志强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贾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