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浩清,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被告:吴诗群,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被告:吴岳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审理经过

原告李浩清诉被告吴诗群、吴岳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陈耀荣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于2018年12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浩清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吴诗群、吴岳东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李浩清向本院提出的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从2018年3月14日起,按银行利息2%计算,共2800元),利息计算至被告偿还清借款之日止;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17年11月14日,债务人吴诗群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20000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借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吴岳东是吴诗群的丈夫,因被告人吴诗群与被告人吴岳东是夫妻关系,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债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因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特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吴诗群偿还原告李浩清人民币20000元,被告吴岳东负共同连带偿还责住,利息计至被告还清欠款为止。

被告辩称

被告吴诗群、吴岳东既不出庭亦不作答辩。

本院查明

本院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以及本院确认的有效证据,认定下列事实:被告吴诗群于2017年11月14日向原告李浩清借款20000元,并于借款当天与原告李浩清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中双方约定月利率为2%,借款期限为2017年11月14日至2018年2月14日。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李浩清多次催讨,被告吴诗群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李浩清向本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前所述。

以上事实,有原告李浩清提供的书证及庭审笔录等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吴诗群向原告李浩清借款20000元并与原告李浩清签订了《借款合同》。原告李浩清与被告吴诗群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借条》中双方约定的月利率为2%,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利息应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18年3月14日起计至还清借款本金20000元之日止。

原告李浩清主张本案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被告吴诗群和被告吴岳东共同偿还,但其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被告吴诗群与被告吴岳东系夫妻关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故本院对原告李浩清的该项主张不予支持。被告吴诗群、吴岳东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应作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吴诗群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给原告李浩清。

二、被告吴诗群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的利息(利息应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18年3月14日起计至还清借款本金20000元之日止)给原告李浩清。

三、驳回原告李浩清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5元(原告李浩清已预交),由被告吴诗群负担。被告吴诗群应负担之金额在履行本判决义务时一并迳付原告李浩清,本院不作另行退收。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