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家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仲从卫,安徽冠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淮南市土地储备中心,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东路233号6-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4007998250885。
法定代表人:谢冬梅,该中心主任。
审理经过
原告王家生与被告淮南市土地储备中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疑难、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