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 原告:平凉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平凉市崆峒区柳湖西路13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1,甘肃诚益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甘肃华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平凉市崆峒区崆峒西路162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2,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平凉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甘肃华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30日立案。
原告诉称
原告平凉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称,自2015年起,原、被告先后签订了3份环保技术服务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给被告提供了检测技术服务,但被告拒绝向原告支付检测费。现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原告检测费93510元、违约金9351 元、承担欠款利息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被告辩称
被告甘肃华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辩称其已向华亭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向本院提交了华亭市人民法院(2019)甘082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2019)甘0824破申1号债权申报公告。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华亭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被告的破产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有关被告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华亭市人民法院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移送华亭市人民法院管辖。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 ? ? ?审判员?????张正伟?????????????????????? ?????????????????????????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刘婷婷 书 记 员 张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