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泰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区C1座26-27层。
法定代表人:OndrejFrydrych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栗晓慧,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林州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栗晓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栗晓慧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栗晓慧在中国银行25×××51CNY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592.98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需要续行冻结手续的应当于到期前20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续行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