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一审原告)谢伟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利民,内蒙古富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赤峰市西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巴林左旗林东西城区振兴大街中段。

法定代表人:王宝祥,经理。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刘艳华,女,****年**月**日出生,蒙古族。

一审第三人:张树林,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审理经过

上诉人谢伟新因与被上诉人赤峰市西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艳华、一审第三人张树林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不服巴林左旗人民法院(2019)内0422民初16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撤销巴林左旗人民法院(2019)内0422民初161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谢伟新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予以退回。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