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邓忠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荔浦县×××××××××××××。
被告:李晓璧,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之*号。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21年3月26日受理原告邓忠均诉被告李晓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并定于2021年6月25日开庭审理。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邓忠均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50元,由原告邓忠均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