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橡语家居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王宏,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肇安,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郜松江,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告:上海吉盛伟邦绿地国际家具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
法定代表人:薛迎杰,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还航,上海欧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上海橡语家居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吉盛伟邦绿地国际家具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