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谢冬、李晓芸(申请执行人)、李庆武、朱美虹(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谢冬、李晓芸与李庆武、朱美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至此,谢冬、李晓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云0114执2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世民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赵勇 书记员刘智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