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2020年10月15日对原告韦兰与被告孙凌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浙0103民初2322号民事判决书,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民事判决书中第1页第二行的“公民身份号码3412211968001456X”有笔误,应补正为“公民身份号码3412211968100145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