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赵知松,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

被申请人:李福江,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赵知松与被告李福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赵知松于2021年1月22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被告李福江名下银行存款60万元或同等价值财产。2021年2月24日,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福江共欠原告赵知松自2019年12月2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止的借款本息共计592187.5元,此款被告于2021年2月4日已向原告偿还10万元,余款492187.5元被告于2021年3月30日向原告偿还25万元,于2021年4月30日向原告偿还242187.5元。现该调解书被告已经履行完毕。原告赵知松于2021年7月23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对李福江所有的查封财产进行解封。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解除对被申请人李福江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60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人员 审判员  马甄红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 璐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