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支行,住所地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7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YA0225158H。 主要负责人:党晓璞,该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顾建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桥东区。 被执行人钱美儿,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桥东区。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支行与被执行人顾建丰、钱美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104民初247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顾建丰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东区及屋内物品。(证号:230031101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执行员 韩战平 执行员 吴建洲 执行员 张延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周瑞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