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伊辉,男,住瓦房店市。
公民身份号码:210219.
委托诉讼代理人:封雷,系辽宁裕景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苍坤,男,住瓦房店市。
公民身份号码:210281.
审理经过
原告伊辉与被告苍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1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