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德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淮南市寿县。
被执行人:赵志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凤台县经济开发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王德喜与赵志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21)皖0421执335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员 胡晓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胡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