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梁全,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宁津县柴胡店镇西店刘村。
被执行人:潘文刚,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宁津县柴胡店镇西店刘村。
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以(2021)鲁1422执55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潘文刚妻子孙杰英名下存款*****元。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已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妻子孙杰英同意以其名下财产偿还申请执行人欠款及诉讼费、执行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潘文刚妻子孙杰英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内存款****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