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8-1号

法定代表人:刘越。

被执行人:王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农安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与王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与被执行人王伟双方已经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申请终结执行(2020)辽0102民初13663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对(2020)辽0102民初13663号民事判决书中对被执行人王伟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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