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高友童,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 被执行人:福鼎市恒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鼎市桐山街道新时代商厦2栋7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2060352294X。 法定代表人:徐贻国,法人代表。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高友童与被执行人福鼎市恒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28386.32元。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本案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0)闽0982执123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陈 峰 审判员 林双娅 审判员 许婷婷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林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