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吕梁市离市区货源路,现住山西省太原市滨东花园。 被执行人:薛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临县城内南关街。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张某与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查控,被执行人柳勤奎名下有存款32790元,本院依法冻结划拨,该款申请执行人张某领取26790元,被执行人薛某领取生活费6000元。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经本院与申请执行人张某约谈,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薛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经本院合议庭评议,被执行人柳勤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严卫平 审判员  秦小军 审判员  郭伟峰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 峰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