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肖某1,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镇远县人,户籍所在地贵州省镇远县,现住镇远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远义,贵州远迈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正发(肖某1之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镇远县人,务农,住镇远县。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肖某2,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镇远县人,大学本科文化,待业,住镇远县。
审理经过
原告肖某1诉被告肖某2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同年9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肖某1于2021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肖某1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肖某1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62元,减半收取1381元,予以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