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区支行,住所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负责人:郑艳秋,职务:行长。
被执行人:张XX,女,住呼中区呼中镇。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区支行与张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XX用工资偿还欠款,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黑2704执3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