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科右中旗坤都冷农资经销处,驻所地科右中旗坤都冷苏木。
经营者张青格乐图,****年**月**日出生,人,个体工商户,现住科右中旗杜尔基镇白音哈拉小白音哈拉123号。
被执行人那某,男,蒙古族,科右中旗人。
审理经过
本院立案执行科右中旗坤都冷农资经销处申请那某合同纠纷一案,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内2222民初457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科右中旗坤都冷农资经销处于2021年5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内2222民初457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 办 人 包 学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