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徐瑞中,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安徽省肥西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华勇,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诚,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王家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安徽省肥西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金浩,肥西县官亭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肥西县供电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东路15号。
负责人:汪学中。
委托诉讼代理人:汪榕生,安徽今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彪,安徽今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徐瑞中与被告王家俊、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肥西县供电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徐瑞中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