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白生平。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林县支公司。 负责人:郭志强,系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利利,女,系公司员工。
审理经过
原告白生平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林县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2021年9月27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白生平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425元,减半收取计712.50元,由白生平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高向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尤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