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狄先民,男,****年**月**日出生,住垣曲县。
被执行人:张战斌,男,****年**月**日出生,住垣曲县。
审理经过
关于被执行人狄先民、张战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受理费一案,本院于2021年07月08日冻结了被执行人张战斌在****账户内余额人民币0.89元,现因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张战斌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783.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