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梁卓静,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广东省廉江市人,住廉江市。
被执行人:黄灼崧,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广东省廉江市人,住廉江市。
审理经过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梁卓静与被执行人黄灼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705400元,于2018年11月7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送达之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仍不履行。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8)粤0881执160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