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杜胜均等57人。
申请执行人代表:杜胜均,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东莞市。
申请执行人代表:钟习犟,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重庆市梁平县。
申请执行人代表:李光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资中县。
被执行人:深圳通发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
法定代表人:郑飞。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李光军与被执行人深圳通发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18]285-341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本案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本案依法应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粤0306执恢54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