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石磊,男,****年**月**日出生。
被告:石宝港,男,成年,汉族。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石磊诉被告石宝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石磊于2021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石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石磊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石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