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姚文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苏州市吴江区。 被告:苏州市毛鑫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吴江区桃源缜铜罗开阳村。 法定代表人:盛根荣。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姚文彬与苏州市毛鑫纺织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姚文彬于2021年7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姚文彬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姚文彬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姚文彬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张金花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吴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