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丽,女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本溪市溪湖区;
被执行人:郝素香,女性,****年**月**日出生,汉族,出生于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住本溪市平山区;
被执行人:王丹,女性,****年**月**日出生,汉族,出生于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住本溪市平山区;
被执行人:杨文斌,男性,****年**月**日出生,汉族,出生于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住本溪市溪湖区。
此案无裁判文书。
执行员 杨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