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渭南洋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渭南市。 法定代表人:牛淑英,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涛,陕西佳沃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竹鑫 ,陕西佳沃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韩城市,居民。

审理经过

原告渭南洋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原告渭南洋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渭南洋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渭南洋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渭南洋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赵  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 官 助 理       白永鹏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