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孙建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诸城市。
被执行人:徐伟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原住诸城市。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孙建彬于2021年6月9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与被执行人徐伟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20900元。申请执行人孙建彬于2021年6月2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7)鲁0782民初671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