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山西偏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治国、张蕊菊: 山西偏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孟治国、张蕊菊诉中财产保全一案中,申请冻结被申请人孟治国、张蕊菊名下银行存款12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经本院立案进行财产保全,现已冻结被申请人孟治国、张蕊菊名下存款共计9921.79元。本院已部分保全,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茹小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白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