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袁保强,男,1970年06月23出生,汉族,住许昌市魏都区。
被执行人:朱凯,男,1982年03月12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袁保强与朱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豫1002民特113号民事裁定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朱凯借款合同纠纷存款3000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