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宏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章春雨,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褚召磊,男。 被告:深圳市安建铭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深圳市。 被告:杨继伟,男,****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常宁市。
审理经过
原告上海宏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安建铭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继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吴桂臣独任审判。审理中,因疫情原因无法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内审结本案,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吴桂臣 人民陪审员 高继红 人民陪审员 杨文华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 助理 涂 哺 书 记 员 涂 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