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市支公司,住所地沅江市。

负责人:郭卫军。

被执行人:朱红,住沅江市。

被执行人:郭紫昊,住沅江市。

被执行人:郭忠朝,住沅江市。

审理经过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市支公司申请朱红、郭紫昊、郭忠朝追偿权纠纷一案,沅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0981民初168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沅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0981民初1687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长  彭建华

审判员  周普丰

审判员  刘泽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肖 凯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