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深圳市前海大洋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法定代表人:郭冠甫,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董文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长海县。
被申请人:王晓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长海县。
审理经过
深圳市前海大洋商贸有限公司诉董文涛、王晓爱买卖纠纷一案,申请人深圳市前海大洋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董文涛、王晓爱银行存款人民币272201.96元或查封董文涛、王晓爱名下等值财产。申请人深圳市前海大洋商贸有限公司以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单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深圳市前海大洋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董文涛、王晓爱银行存款人民币272201.96元或查封董文涛、王晓爱名下等值财产。
保全费1881元,由申请人深圳市前海大洋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