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郭巧雲,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万载人,住江西省万载县。 被申请人:贾小栋,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河北省乐亭县人,住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 被申请人:闻闽琰,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万载人,住江西省万载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郭巧雲诉被申请人贾小栋、闻闽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贾小栋、闻闽琰的银行存款100000元或者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载营销服务部同意为申请人郭巧雲提供担保。
本院查明
经审查,申请人郭巧雲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贾小栋、闻闽琰的银行存款100000元或者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陈新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朱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