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遵义百江燃气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民心商住楼D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36625919B。
法定代表人:何力克.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贵州老村长惠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遵义市汇川区高泥路外高桥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0MA6DQY0A66。
法定代表人:冰冷泉。职务:总经理。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遵义百江燃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老村长惠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查,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贵州老村长惠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40000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其相应价额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