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严石,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鑫,江苏西楚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敏,江苏西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固镇县睿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固镇县城关镇政府大门东侧,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40323355181859K。 法定代表人:郭传梅,系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严石诉被告固镇县睿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5日立案。原告严石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严石未按法律规定预交诉讼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严石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魏永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