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抚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四路信用社,被保全人李贵忠合同纠纷一案。抚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四路信用社2021年6月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抚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四路信用社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