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高静,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北京世纪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李仁谋,董事长。
审理经过
原告高静与被告北京世纪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高静于2021年5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高静的撤诉申请,未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高静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