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红忠,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邓州市。 被执行人:孙林,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邓州市。
审理经过
关于张红忠申请执行孙林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申请人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1381执117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执行员 常新 执行员 张** 执行员 李宁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谷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