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吴某(申请执行人)、和某(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吴某与和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94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0000元,剩余38480自动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8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吴某(申请执行人)。至此,吴某(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725民初2009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李秀岭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刘 影